📄 各子公司合作持股規劃方案(股本總額預計每家600萬元)
📌 參與方式與股權配置
依據「綜合產物各自獨立公司」規劃模式下,依每家子公司總資本額600萬元計算,股權分配設計如下:
1️⃣ 現金股東(外部投資者)
- 出資比例:40%
- 資金來源:由法人或自然人以銀行資金投入(流動資本)
- 角色:合作投資者/具經營權利/參與年度盈餘分配
2️⃣ 土地/建物/技術資源出資(地主或技術合夥)
- 出資比例:40%
- 資源包含:土地使用權、設備、農業技術場域
- 角色:基地合夥人或地主,參與股利與經營顧問決策
3️⃣ 總管理處與研發資源股(技術與平台方)
- 出資比例:20%
- 內容:整體企劃、平台營運系統、商品研發系統、軟硬體整合
- 角色:營運平台與AI分潤系統供應者
4️⃣ 股東治理與經營權控制原則
- 各項資源對應股東股數與經營決策權設定清楚
- 全部現金出資之投資人,具備董事代表資格與收益分配權利

📄 東野星光子公司設立章程(範本)
第一章|總則
第1條:公司名稱
本公司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,名稱為「東野星光(○○)股份有限公司」(以下簡稱本公司)。
第2條:公司宗旨
本公司以整合農業生產、觀光教育、能源循環與產品加工等多元模式推動永續事業發展為宗旨。業務範圍如下:
(一)農業經營與副產物加工
(二)觀光教育與體驗營運
(三)食品販售、加工與冷鏈物流
(四)電商平台與數位系統建置
(五)再生能源設施建置與維運
(六)與本公司業務有關之一切事業
第3條:公司所在地
本公司總事務所設於台灣台南市,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設置分公司或辦事處。
第二章|股份與資本
第4條:資本額
本公司總資本額定為新台幣600萬元整,分為60,000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0元,得分期繳納。
第5條:股東結構
(一)甲方經營團隊:持有60%股份(360萬元)
(二)乙方投資人群(或單一股東):持有40%股份(240萬元)
(三)股東得依法自由轉讓其股份,但應優先提供現有股東承購權。
第三章|經營與治理
第6條:董事會
本公司設董事若干人,由股東會選任之,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對外代表公司。
第7條:股東會
每年召開一次股東常會,如有必要得召開臨時會議,所有重大決議需依股權比例表決通過。
第四章|盈餘與分配
第8條:獲利保障條款(前三年適用)
(一)自公司創立後第一年為建置期,營收不列入分潤保證。
(二)自第二年起計算三年內,投資人乙方享有每年最高新台幣240萬元分潤保障。
(三)當年度公司盈餘若未達240萬,乙方得依公司實際盈餘全額分配。
(四)當年度盈餘超過240萬部分,按持股比例(40%)再行分配。
第9條:盈餘分配順序
(一)依法提列稅賦及準備金
(二)保障期內依前條規定先分配予投資人
(三)其餘盈餘依股東比例分配
第五章|附則
第10條:章程變更
本章程經全體股東同意始得修改。
第11條:契約效力
本章程與股東間所簽訂之《投資合作協議書》具同等法律效力,相關條款相互補充說明。
第12條:爭議處理
若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📍章程簽署區:
甲方代表(經營團隊)
公司名稱:________________
負責人簽名:___________ 日期:___年_月_日
乙方投資人(股東)
姓名/公司名稱:____________
簽名:___________ 日期:___年_月_日
以下是根據您提供的「投資額 240 萬 / 保障三年回本 / 分潤機制」所設計的【投資者合作協議書範本】,您可依實際公司名稱、子公司名稱、投資人資訊及時間等欄位做調整使用。

📄 投資者合作協議書(範本)
本協議書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署:
甲方(主辦公司/經營團隊):
公司名稱:________________
代表人:________________
聯絡方式:________________
乙方(投資人):
姓名/公司名稱:________________
身份證/統編:________________
聯絡方式:________________
第一條|合作目的
甲方計畫開發【東野星光產物計劃】系列項目,於台灣大岡山及虎頭埤合計 6 公頃之基地上成立 11 家子公司。乙方同意出資參與其中一家(或多家)子公司的投資,以取得該子公司股份並分享營運利潤。
第二條|資本與持股比例
- 該子公司設定總資本額為:新台幣 600 萬元整。
- 乙方同意出資:新台幣 240 萬元整(占比 40%股份),並依法登記為合法股東。
- 出資完成後,乙方擁有該公司 40% 股份,享有股東所有之權利與利益。
第三條|獲利分配與保障條款(創建期+三年保障)
- 創建期定義:自公司正式成立日起計算,第一年度視為創建期(含土地整備、設施建置、團隊培訓、平台導入等初期準備階段)。
- 創建期期間,公司不承諾獲利保證,但將提供定期財報與進度報告供投資人掌握。
- 保障期定義:自創建期結束後第二年度起,開始啟動 三年投資人獲利保障期。於該三年間,乙方享有如下優先分潤權益:
- 若公司該年度稅後盈餘低於乙方投資金額(240 萬元),乙方享有 實際盈餘的 100% 全額分配(不補差額)。
- 若公司該年度盈餘超過 240 萬元,乙方先領取 240 萬保障金額。
- 保障期時程舉例:
- 公司成立於 2025 年
- 創建期:2025.01.01~2025.12.31
- 分潤保障期:2026 年、2027 年、2028 年,共三年
第四條|三年後利益分配
- 自第 4 年度起,乙方與甲方及其他股東按股權比例分配盈餘。
- 乙方仍持有其 40% 股權,可自由轉讓、增資、參與決策或依法退出。
第五條|財務資訊與透明
- 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,甲方應提供經會計師核對之公司財務報表與盈餘分配明細。
- 乙方有權查閱公司帳務與營運狀況,並可由第三方會計師協助核算分潤。
第六條|風險聲明
- 雖甲方盡最大努力保障營運成果,但乙方了解公司營運仍有受市場等不可抗力風險之影響。
- 甲方保證其將以專業營運團隊、技術與行銷資源投入,保障乙方利益最大化。
第七條|其他約定
- 雙方若有其他補充條款,可另立附件或備忘錄。
- 本協議之爭議處理,雙方應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,若無法解決,雙方同意以甲方公司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八條|附則
-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- 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力,效期至乙方股權終止或雙方另有書面終止協議為止。
📌 雙方簽署:
甲方代表(公司):
簽名: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____
乙方(投資人):
簽名: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____
📎 附件建議(視需要增列):
☐ 公司設立章程
☐ 子公司營運規劃書
☐ 投資時程與付款期程表
☐ 盈餘分配報告樣式

📌 創業研發保障條款(整理稿)
🔹 基礎保障與研發回收條款
- 創業持股設計:
- 計畫創辦人團隊保留創業研發股東股份 60%。
- 其餘股權依照「創業參與/資金投入/土地資源」進行配置。
- 回收與清算保障:
- 本案成立後,若當年度經營未能如期達成淨利目標,創業股東優先承擔經營風險。
- 所有股東資金保障條件如下:
- 保證於第二年起每年回本 100%(等於投入資金之年報酬)。
- 若仍未回本,則依「帳面資產價值」與「盈餘率」進行清算,保障原始股本安全退出。
🔹 合作營運與技術授權原則
- 子公司授權設計:
- 每項事業系統皆授權設立一子公司(或合資經營公司),由原創團隊作為主要技術與品牌授權人。
- 採用「收益回購/權利保留」模式,確保知識產權完整與效益分配明確。
- 授權內容包含:
- 技術與品牌名稱使用
- 經營模式與標準作業流程(SOP)
- 專利與技術移轉條件
- 指導顧問與營運陪跑制度
🔹 地方資源整合與利潤分享條款
- 本計畫同步導入「地方創生」概念,與各鄉鎮、區農會、社區組織合作設立「區域營運服務站」,由區域股東協力推廣本案系統。
- 地方合作股東(社區或農場主)參與者,可享「營收回饋3%」+「區營利潤分潤3%」+「熟品回銷補助比例」。
- 達成農業產銷結合、觀光互惠、利潤共享三贏格局。
📝 建議補充文字(可搭配企劃書或合約)
本條款設計目的在於:保障創業發起人技術研發與初期投入的穩定報酬,同時透過具體分潤制度保障投資者回報,並有效導入區域資源協作,提升整體計畫實踐率與市場競爭力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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